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第五条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公文种类第六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二)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四)布告、公告、通告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五)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六)通知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七)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八)决定、决议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九)函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十)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企业管理课程、名师大咖讲座、行业案例报告、职场手册大全、权威机构研报、方案模板素材,微信:2151212031□公文格式第七条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类。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可以用抄报的形式。(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四)公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号、年号、顺序号。几个单位联名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公文编号。(五)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六)收、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七)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第八条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通告"等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行文关系。第九条对上级单位组织的请示或报告,用单位组织名义发文。第十条对市政府及政府各部、委、局,对市局及市局处室的请示或报告,与不相隶属单位协商工作等,用行政名义行文。第十一条内部行文,可按问题的种类和性质,用分公司或部门名义行文。分公司、各部门不得联合行文,部门之间不要用发文形式解决一般性的问题。第十二条各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的,应当抄报越过的单位。第十三条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单位,不要同时抄送下级单位,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除领导直接交办外);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第十四条按照一级抓一级的管理原则,公司行文原则上只发到各分公司和各部门,不直接发到下属子公司。第十五条发文应根据需要确定主、抄送单位,不得滥发。□公文处理程序第十六条收文处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拟办、批办、催办等程序。(一)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文秘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如领导出差,立即送办公室领导处理。(二)承办人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领导人之间不宜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