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2017年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作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既规定了民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也规定了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等具体内容,被称为一部“小民法典”。民法总则草案基本吸收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同时作了补充、完善和发展,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编撰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A项表述正确,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B项表述错误,民法通则既规定了民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也规定了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等具体内容,被称为一部“小民法典”。而民法总则基本吸收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编撰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所以民法通则的内容更加广泛。C项表述正确,民法总则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表决通过,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第一步已经完成。民法总则基本吸收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同时作了补充、完善和发展,所以民法总则吸取和借鉴了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D项表述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2、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中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根据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即A项的时间为1988年。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6条规定,宪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即B项的时间是1999年。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1条规定,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即C项的时间为2004年。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根据1982年《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即D项的时间为1982年。按时间先后排序为④①②③。故正确答案为D。3、本题主要考查时政。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部署。A项表述正确,《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第一部分指出,将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B项表述错误,监察委员会实质上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和纪委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所以该项表述“监察委员会从属于行政系统”表述错误。C项表述正确,《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第一部分指出,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D...